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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人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
日期:2018-12-18 15:49:53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2292

(2013年9月)

 

一、指导思想

根据国家岗位管理制度和《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标准条件》(郑办文〔2011〕12号)要求,对行政管理人员实施量化考核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学校行政工作人员

三、考核内容

1、德(30分)

(1)热爱本职工作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反师德师风和违纪现象。(8分)

(2)按时参加学校及处室要求的各项会议和活动。(6分)

(3)微笑对待工作对象,态度亲切,同事之间无争吵现象。(6分)

(4)爱岗敬业、团结协作、热情服务、积极主动、不推诿、不扯皮,教职工对其工作满

意度高。(6分)

(5)举止文明,衣着得体大方。(4分)

2、能(20分)

(1熟悉本职工作的内容、程序和规定,能及时处理解决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和困难。(5分)

(2)工作认真负责,按照岗位职责,无过失、无纰漏、不拖沓,按时保质完成。(5分)

(3)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和处室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。(5分)

(4)工作落实到位,无责任事故。(5分)

3、勤(30分)

(1)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,如游戏、炒股、网购等(6分)

(2)按时上班,无迟到、早退现象,值班期间佩戴值班袖标。(行政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7:30,下午14:30)(6分)

(3)认真执行行政岗位要求,不擅离职守。(5分)

(4)无旷工行为发生。(5分)

(5)校园内不吸烟,工作日中午不饮酒。(4分)

(6)工作资料完善,摆放有序。(4分)

4、绩(20分)

(1)行政服务业绩突出,受到上级表彰。(6分)

(2)工作受到教职工好评,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受到学校表彰。(5分)

(3)在教育信息网、校刊及以上报刊、网络上发表文章。(4分)(每篇1分,不重复

计算)

(4)在完成自己工作的基础上,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学校采纳。(3分)

(5)校内进行工作经验交流。(2分)

四、考核办法

1、每月各处室依据“行政人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”,对其处室人员进行量化考核,每月5号前报上一个月的“行政人员工作量化考核评价表”(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)(办公室邮箱:zz31zx@126.com),逢节假日顺延一周,学校将汇总公示。

2、每学期全体任课老师对行政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评价。

3、行政人员考核结果为:处室日常考核占40%,学期任课老师考核占60%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1、每学期每位行政人员基础分为100分,每月根据对应的考核标准进行加分。

2、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的行政人员,将酌情进行加分。

3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评先评优资格。

(1)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定的;

(2)一学期请事假累计超过 10天以上;

(3)一学期行政查岗三次无故不到岗者;

(4)本年度有旷工行为者;

4、本考核实施细则从2013年10月开始试行。

附:行政人员工作量化考核评价表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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